招生问答
 

一、学院性质?
  我院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
校,其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二、就业情况?
  1、 我省是建筑大省,但现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 亟需补充大量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2、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住条件不断需要改善;
  3、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迅猛,我国的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大,西部的开发,内地小康建设蓝图的实现,主要依靠建筑企事业提供保障和支持;
  4、特别是现代建筑集设计、管理和施工为一体的专业,市场前景远大;
  5、我院多年来已与省内外众多企事业单位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关系;
  6、我院近3年就业率(经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认定)2005年90.71%,2006年97.15%,2007年97.22%。
三、能否升本科?

  我院高职(专科)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升入本科深造:
  1、普通本科: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规定:全日制普通三年高职、高专学生经过选拔考试,成绩合格者升入本科专业学习二~三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本科文凭。
  2、自考本科:
  我院为湖北工业大学独立本科段教学点,在校专科生二年级可直接套读湖北工业大学独立本科段,学制二年,成绩合格者可获湖北工业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湖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
  3、成人本科:
  我院与湖北工业大学合办成人函授教育,学制三年,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工业大学成人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申请湖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

四、何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为适应建设事业发展对施工、生产、服务第一线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缓解劳动力市场技能型人才紧缺状况,加快提高建设行业技能型人才队伍素质,促进建设行业持续、 健康发展,教育部、建设部决定在全国确定一批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单位建立合作人才培养培训的机制,在建筑施工(含市政工程施工)、 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和建筑智能化等四个专业领域实行用人“订单”式教育与培训的新模式。
经教育部、建设部批准,我院被确定为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首批院校之一。我院已与中建三局、省建总公司、武建集团、鼎元装饰等十余家实力雄厚的企业建立合作,实行“订单”式教育与培养,即根据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教学、培养、培训,为企业培养急需的人才,学生毕业后,即进入相关的企业工作。“成才、就业一步到位”,免去后顾之忧。

五、学院对学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1、在院期间表现和成绩优异的学生享受奖学金;
  2、毕业时可取得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测量员等相关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六、如何办理已录取考生的户籍关系?
   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转入我院所在地,农业户口的新生迁入我院后即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学生意愿,户口关系也可不迁入我院。需迁转户口关系的新生,凭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方章的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关系迁至我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用字必须与升学考试及档案上用字完全一致,否则无效, 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武汉市考生户口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如何报考我院?
   考生在高考结束后,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高职高专二批)并及时与我院招办联系。

八、2008年入学新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如何?
   按省物价局核定,我院2008年新生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5200元/年);学生宿舍全部为公寓式,住宿费为4人间1200元/年。

九、艺术类与非艺术类的区别?
   艺术类专业招收参加美术专业联考合格的考生,所学课程侧重于设计技术;非艺术类专业招收文理类考生,所学课程侧重于施工管理。

十、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1、贫困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学院也可提供院内勤工助学的机会。
  2、贫困学生入学前需要准备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报资料: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无身份证的,在身份证办好以前,有身份证号的先登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办好后再再补交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两张;(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有效学籍证明。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